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规范协商内容,提高协商质量,促进全市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市总工会近日制定了《七台河市工会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2014年—2016年)工作规划》。 《规划》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签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协议)签订率要巩固在90%以上。其中,程序规范、内容详实、履行到位、职工满意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协议)签订率要达到70%以上。《规划》紧紧围绕集中力量推进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相对稳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突出抓好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抓好国有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坚持集中要约与日常要约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的要约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为重点开展工作。 《规划》明确要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在县级以下的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开展。有条件的,可以开展县级以上的行业性集体协商。县以上地方、系统工会,要制定并实施行业性集体协商推进工作计划,每年完成2—3个经评估达到质效要求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行业性集体协商的重点是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资支付办法。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为原则。《规划》还强调,要把劳务派遣工纳入覆盖范围,切实把握同工同酬原则。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不论其身份如何,均应按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确定同等劳动报酬。 此规划出台是我市振奋精神度难关,奋力推动经济回升的迫切需要,是民生改善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对建立和巩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推进作用。(崔永成) |